关于公布上交纺织品配额返还金额的通知
来源:纺配招标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0-7-21
各有关企业: 经招标委员会批准,现公布有关企业提前上交的中标纺织品配额返还金额。 返还保证金金额=上交配额数量×调整后中标价格×20%。已交纳100%中标金(含受让配额)的上交配额,除退还上述比例的保证金外,使用费部分全额退还。受让配额的返还金额退还给受让企业。 从即日起,中标企业可用返还金额抵扣交纳各批次(包括第五次公开招标)、各类别的中标保证金和中标金。在用抵扣款交纳中标保证金和中标金时,企业仍须填写“交款凭证”,并在“交款凭证”上注明“其中有×××元为抵扣款”,并寄至纺织商会财务部。 抵扣不完的款项,招标办公室将于11月开始统一办理退款事宜。具体返还事宜请与纺织商会财务部联系。 招标办公室电话:67739327 67739208 纺织商会财务部电话:67739343 传真:010-67739204/6 纺配招标办公室 2000年7月20日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