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部海关总署修正《设限纺织品与HS目录》
来源:锦桥纺织网
发布时间:2000-12-22
根据中加双边纺织品协议的有关规定,经向加拿大方面确认,外经贸部、海关总署日前发出通知,对《关于公布〈设限纺织品与HS分类目录(试行)〉通知》后附的《设限纺织品与HS分类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了补充修正。《目录》中规定: 一、根据中加双边纺织协议,除输加5类(裤子)和11类(毛衫)以外,受加拿大配额限制的纺织品服装是以棉、毛(注:羊毛或动物细毛)、化学纤维为主要成份的产品;含丝或非棉植物纤维按重量计为主要成份的纺织品服装不受配额限制,对加拿大出口时不需要出具纺织品出口许可证。 对于裤子和毛衫,如以棉、毛、化学纤维为主要成份,或丝的成份按重量计不超过70%,或非棉植物纤维的成份按重量计不超过85%,则受加拿大配额限制;如丝的成份按重量计超过70%,或非棉植物纤维的成份按重量计超过85%,则不受配额限制,对加拿大出口时不需要出具纺织品出口许可证。 二、第61和第62章中儿童(号码为2-6X)便服套装(以棉、毛、化学纤维为主要成份)对加拿大出口需3/4A类配额,出口报关时须出具相关纺织品出口许可证。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