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0年纺织品被动配额第二次决分的通知
根据外经贸部《关于鼓励企业用好纺织品被动配额若干事项的通知》([1999]外经贸管纺函字第241号)的有关规定,2000年度纺织品被动配额的第二次决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哈尔滨、长春、沈阳、南京、武汉、西安、成都、广州外经贸委(厅、局),新疆建设兵团外经贸局(以下简称各地)和各有关中央管理的外经贸企业(以下简称各中央企业)1999年度配额1999年1月1日-2000年2月29日对设限地区的出口业绩进行分配。现将2000年度对双边纺织品协议国家(美国、加拿大、欧盟、土耳其、挪威)纺织品被动配额第二次决分方案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一)。2000年度纺织品被动配额预分数量和第一次决分数量已全部纳入本次决分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次决分的配额类别范围 本次进行配额决分的类别为2000年度不实行招标和总量控制、自主申领的类别,以及部分停止自主申领的类别。2000年度停止自主申领类别清单见附件二。 二、第二次决分配额数量的计算方法 (一) 第二次决分配额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1、2000年度第二次决分各地方企业配额数量=决分系数*各地方企业1999年度配额1999年1月1日-2000年2月29日对设限地区出口的清关反馈数量。 2、 2000年度第二次决分各地方配额数量=各地方本地区企业第二次决分数量之和-决分系数 *[各地1999年9月30日后11月30日前上交配额数量(不含生产企业上交数量)的10%-1999年11月30日后12月31日前上交配额数量(不含生产企业上交数量)的20%-1999年底浪费配额数量的30%]。(浪费配额数量指各地1999年分配的未上交,也没有签证的配额数量及已签证但截止2000年2月29日未清关的数量。) 3、各中央企业第二次决分数量=决分系数*[各中央企业1999年度配额1999年1月1日-2000年2月29日对设限地区出口的清关反馈数量-各中央企业1999年9月30日后11月30日前上交配额数量(不含生产企业上交数量)的10%-1999年11月30日后12月31日前上交配额数量(不含生产企业上交数量)的20%-1999年底浪费配额数量的30%]。(浪费配额数量指各中央企业1999年分配的未上交,也没有签证的配额数量及已签证但截止2000年2月29日未清关的数量。) (二) 输欧盟5H、土耳其和挪威各类别决分数量的确定。 因输欧盟5H、土耳其、挪威各类别只能获得全国总的清关反馈数量,因此本次决分以各地(各中央企业)1999年度某类别签证量乘以全国该类别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2月29日清关反馈数量与全国该类别1999年度签证总量的比例,并按照本条第(六)款原则调整后,作为各地(各中央企业)清关反馈数量。 (三)输欧盟161类配额第二次决分数量的确定。 输欧盟161类决分方案中包括下列内容:决分系数、第一次决分数量、本次清关反馈数量、第二次决分增量、第二次决分数量。决分系数与第一次决分系数相同。本次清关反馈数量为各地方和中央企业2000年1月14日至2月29日各企业(不包括外资企业)清关数量。第二次决分增量以本次清关数量乘以第一次决分系数确定。第一次决分数量与第二次决分增量相加后得到第二次决分数量。各地方应仅按第二次决分增量在本地区企业间进行分配。(第二次决分前以各种形式下达的或同意放行的数量均已包含在本次决分数量中)。 (四) 输欧盟159类配额第二次决分数量的确定。 1、输欧盟159类配额决分系数的确定 输欧盟159类决分系数=输欧盟159类2000年该类别取消自主申领后配额剩余数量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2月29日1999年度配额全国清关量(不含外资企业) 2、输欧盟159类配额各地方(中央企业)第二次决分数量=决分系数*各地方和中央企业1999年度配额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2月29日本地区各企业(不含外资企业)清关数量。各地方应仅按第二次决分数量在本地区企业间进行分配。 3、 “2000年度输欧盟159类停止自主申领前已签发出口许可证数量表”(见附件三)中的配额数量应分别列入各企业名下。请各有关签证机关在电脑中对这部分数量进行核对,在调整口将未输入的数据输入电脑,已输入电脑的数据不再重复输入。这部分数量不包含在第二次决分数量中,不需要向外经贸部反馈。 4、 对停止自主申领后以便函形式下达的调剂配额数量,由于各签证机关已从调整口输入了这部分,因此这部分数量未包含在此次决分数量中。未将这部分配额数量的二次分配数量反馈给外经贸部的签证机关,须及时反馈。 (五)本次决分系数与2000年度第一次决分系数相同。 (六)各地(中央企业)1999年度配额1999年1月1日-2000年2月29日对设限地区出口的清关反馈数量(欧盟5H、土耳其、挪威的清关数量的确定见本条第二款)为各企业(不含外资企业)清关反馈数量(不含工业家配额和柏林博览会配额反馈数量;欧盟5H、土耳其、挪威的清关数量的确定见本条第二款),减去1999年生产企业及名牌配额分配数量(仅对1999年获得生产企业配额、名牌配额的企业进行此项扣减)。 三、请各地、各有关中央企业将本通知转发下属出口企业。 四、外资企业配额分配方案另行下达。 五、请EDI国际贸易服务中心将决分方案输入电脑,以电子方式下达各地;各有关中央企业、外贸中心决分方案以书面形式下发。为方便各地分配管理,各地方企业2000年度纺织品被动配额第二次决分数量参考明细表(见附件四)将由部EDI中心与2000年度纺织品被动配额第二次决分方案一并下达。请各地方于5月1日前将2000年度纺织品被动配额第二次决分反馈方案以电子方式报外经贸部备案,反馈文号为20YF3。各地方在接收到部EDI中心正确备案反馈后方可出证。 新疆自治区的2000年度纺织品被动配额第二次决分方案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属企业第二次决分数量。深圳、广州、上海、福建外贸中心的2000年度纺织品被动配额第二次决分数量包含在其所属签证机关的第二次决分数量之中。西藏、长春、南京、成都四口岸的2000年度纺织品被动配额第二次决分方案以书面表格下发,电子数据同时下达至其代签证机关。 六、各签证机关应严格按照本通知下达的2000年度纺织品被动配额第二次决分方案为有关企业签发纺织品出口许可证。 特此通知。 附件:如文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2000年4月11日 附件: 2000年取消总量控制、自主申领管理的配额类别清单 美国:219、659-C 加拿大:CA31A、CA32A 欧洲:159、161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