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0年纺织品被动配额第一次决分的通知
根据外经贸部《关于鼓励企业用好纺织品被动配额若干事项的通知》([1999]外经贸管纺函字第241)的有关规定,2000年度纺织品出口业绩配额的第一次决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新疆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各地)和各有关中央管理的外经贸企业(以下简称各中央企业)1999年1--12月对设限地区的出口业绩进行分配。现将2000年度对双边纺织品协议国家(美国、加拿大、欧盟、土耳其、挪威)纺织品出口配额第一次决分方案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一)。此次决分数量包含2000年度纺织品被动配额预分数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次决分的配额类别范围 本次进行配额决分的设限类别为2000年度实行招标和总量控制、自主申领签证以外的类别。(自主申领类别的调整情况见附件二) 二、第一次决分配额数量的计算方法 (一)第一次决分配额数量的计算公式为:2000年度第一次决分配额数量=决分系数×[各地(各中央企业)1999年1-12月对设限地区出口的清关反馈数量 - 各地1999年9月30日后11月30日前上交配额数量(不含生产企业上交数量)的10% - 1999年11月30日后12月31日前上交配额数量(不含生产企业上交数量)的20% - 1999年底浪费配额数量的30%]。(浪费配额数量指各地1999年分配的未上交,也没有签证的配额数量,暂不含已签证但未清关的数量) (二)因尚未有清关数据,欧盟5H、土耳其、挪威暂按1999年度1月-12月签证数量的60%下达。 (三)决分系数与2000年度预分系数相同。 (四)各地(中央企业)1999年1-12月对设限地区出口的清关反馈数量(欧盟5H、土耳其、挪威为签证数量)为各地本地区外资企业以外的各企业清关反馈数量(欧盟5H、土耳其、挪威为签证数量,不含工业家配额和柏林博览会配额反馈数量),减去1999年生产企业及名牌配额分配数量(仅对1999年获得生产企业配额、名牌配额的企业进行此项扣减)。 三、请各地、各有关中央企业将本通知转发下属出口企业。 四、外资企业配额分配方案由外资司另行下达。 五、请EDI国际贸易服务中心将决分方案输入电脑,以电子方式下达各地;各有关中央企业、外贸中心决分方案以书面形式下发。为方便各地分配管理,各地方企业第一次决分数量参考明细表(见附件三)将由部EDI中心与2000年度纺织品出口配额第一次决分方案一并下达。请各地方于2月25日前将第一次决分反馈方案以电子方式报外经贸部备案,反馈文号为20YF2。各地方在接收到部EDI中心正确备案反馈后方可出证。 新疆自治区的第一次决分方案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属企业第一次决分数量。深圳、广州、上海、福建外贸中心的第一次决分数量包含在其所属签证机关的第一次决分数量之中。西藏、长春、南京、成都四口岸的第一次决分方案以书面表格下发,电子数据同时下达至其代签证机关。 六、各签证机关应严格按照本通知下达的第一次决分方案为有关企业签发纺织品出口许可证。 特此通知。 附件:如文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2000年1月31日 2000年第一次决分新划入自主申领范围的类别: 美国:219、237、369-H、440、440-M、611、615、659-C、833、 加拿大:12、31A、32A 欧洲:2G、16、17、19、32 2000年第一次决分收回的自主申领类别: 欧洲:161 其分配系数计算方法与其它类别相同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