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监局要求严厉打击棉花掺杂使假行为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昨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从现在起到2001年春节前,集中力量,在棉花流通领域开展一场棉花打假专项行动。 今年新棉收购开始以来,部分地区棉花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有所抬头。一些棉花购销企业及个体户通过专门设计的回风管道将加工过程中排出的以及从其它渠道购买的各种杂物掺入成包皮棉中,有的专门从棉纺厂或废棉市场购买废棉直接掺入籽棉进行加工,还有在棉包中掺石头、滑石粉、沙土、盐水等现象。棉花掺杂使假严重破坏了棉花资源,扰乱了棉花流通正常秩序,使国家和有关企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造成极坏的影响。 通知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检机构都要设立棉花打假举报信箱并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发动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对举报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摸清案源。对重大案件举报及办案建立奖励制度。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棉花打假举报电话设在中国纤维检验局,举报电话为:010━64294969、64235331。 通知同时要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所属专业纤检机构要以棉花加工环节为重点,对棉花加工企业的加工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存在涉嫌掺杂使假设备的要依法坚决查封、强行拆除,限期整顿;对确有掺杂使假行为的应严厉予以惩处。要加大对棉花掺杂使假行为重点地区的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掺杂使假棉花的加工窝点和重点集散地要重点整顿。要依法从快、从重查处一批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 通知还要求结合全国打假联合行动,对废棉加工市场和非法棉花经营活动进行大力整治。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废棉市场的整治力度,对废棉加工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采取措施监控废棉原料来源及加工后废棉成品流向,堵住加工企业用废棉掺假的源头;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未经资格认定和工商登记注册的棉花收购、加工、经营企业的非法经营活动要严厉查处,对销售掺杂使假棉花的非法交易市场要坚决关闭。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