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纺织协会召开“海关监管法规及单耗标准”座谈会
广东省纺织协会日前就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制定和海关监管法规的问题,特邀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司、海关广东分署、广东省经贸委和广东省的各主要海关负责人与全省各地纺织服装加工贸易出口业务较多企业的负责人、技术主管、报关员等进行了座谈。 自改革开放以来,加工贸易出口一直是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重要方式。2002年1~11月,广东省纺织服装出口130.66亿美元,占全国的23.19%,在全国排名第一。其中,加工贸易出口97.23亿美元,占全国加工贸易出口的48.39%,占广东省纺织服装出口总额的75.14%。加工贸易出口能否健康发展是关系到广东省纺织服装出口的大事。保税加工中的单耗问题,由于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管理模式和核销原则,导致不同关税区对同类加工企业加工的相同成品单耗核定差别较大,有些甚至相差几十倍,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海关监管部门与加工企业。海关现执行的《核销手册》的单耗标准数量少,且标准滞后于加工生产实际,给加工贸易企业料件核定、成品出口和跨关区深加工结转造成困难,制约了加工贸易的进一步健康发展。为此,海关总署于2002年3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了制定国家单耗标准的工作。受海关总署和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的委托,广东省纺织协会承担了起草、制定《棉与化纤针织染整布》、《混纺羊毛衫》两项单耗标准的任务。为了使标准的制定更加符合加工企业的生产实际,既能促进加工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公平竞争,又便于海关有效监管,广东省纺织协会组织了这次座谈会,广泛听取加工企业和海关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司监管处焦建群处长在会上讲解了海关有关的监管法规以及规范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制定单耗标准的指导思想和目的。与会的加工企业代表认为,规范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制定单耗标准有利于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 (C8004)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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