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福利合作促经济融合(上)
香港经济结构以服务业为主,加之以高增值、高科技制造业,适应此一工作要求的人留在香港发展,不适应者或不愿留在香港发展者,向珠江三角洲以至内地其它地区迁移、扩散,这有助香港维持国际性的服务中心、商业中心及高科技高增值制造业中心地位。香港的社会福利政策肯定要与时俱进,与内地的社会福利合作将随着经济边界的逐渐淡化而加强。 为进一步落实《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广东省民政厅与香港社会服务联会8月10日正式签署《合作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备忘录》,双方期望藉此让业界准确掌握两地的社会需要和发展,为现时在广东境内工作的港人提供紧急支援服务、生活配套咨询,甚至个人辅导服务。笔者认为,有关协议不仅是一般的社会服务工作合作备忘录,同时可以看成是一个重要的经济合作协议,是香港与广东经济融合的重要一步,意义深远。 备忘录四方面实质工作 依照《合作开展社会福利服务工作备忘录》的内容,双方将会致力推动四个方面的实质工作。 第一,从三个方面推动合作发展,包括(1)加强福利机构业务培训、研讨及服务设施建设的协调;(2)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社会福利化建设;(3)更好地利用两地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合作发展。 第二,试办福利服务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在粤港两地合办安老、社会服务机构、为跨境就业和生活人士提供的服务,同时互相派员参与运作;另外,互相开展福利机构管理人员、医护人员、培训资源及业务培训和指导,举行不定期交流和理论研讨。 第三,协助粤港两地兴办老人、残疾、儿童、社区服务等福利机构的合作伙伴,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建立省民政厅厅长和香港社会服务联会行政总裁联席会议制度,每年不定期在两地各举行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合作重大事宜;另外,为解决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将编制年度合作发展计划,并向联席会议提交合作进展情况报告和建议协调。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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