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25年:五次宏观调控 力推中国经济(中)
经济体制基础不同 第一次宏观调控针对的是1978年的经济过热。在同年12月召开的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转年,1979年3月,李先念、陈云同志就财经工作写信给党中央,明确提出,现在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的情况相当严重,要有两三年的调整时期。在经过1979年和1980年两年调整之后,1981年对国民经济进行进一步的大调整。至此,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国民经济调整才得以有效地进行。 第二次宏观调控针对的是1984年的经济过热。同年11月,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控制财政支出,控制信贷投放。转年,1985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和完善宏观经济的有效控制和管理,坚决防止盲目追求和攀比增长速度的现象。在各种压力下,1986年所进行的宏观调控没有到位,潜伏着进一步引发新的过热的可能性。 第三次宏观调控针对的是1987-1988年的经济过热。当时,国家预算内的基本建设投资得到一定控制,但预算外投资规模的膨胀远远没有控制住,而且愈演愈烈。1989年11月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提出用三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基本完成治理整顿任务。至此,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三次国民经济调整才得以有效地进行。 第四次宏观调控针对的是1992年到1993年上半年的经济过热。一些地方和企业要求放松银根的呼声也不断,但宏观调控排除了种种干扰,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到1996年成功地实现了“软着陆”,为抵御随后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五次宏观调控,一因针对的不是全面过热和已经严重的通货膨胀,而是见势快、动手早、防患于未然的调控;二因市场经济下利益主体多元化,中央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宏观调控部门与其他部门、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及证券公司、过热行业与非过热行业、上游产业与下游产业、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大型企业与中小型企业、沿海与内地、以及高中低收入者之间,形成了复杂的利益格局,各有不同的利益和声音;所以,在经济形势的判断上和怎样进行宏观调控上,经济界展开了一场二十多年来最为激烈的争论。 调控方式和手段不同 在第一次到第三次宏观调控时,在最初作出调整国民经济决定的头一、两年内,在实施上存在着犹豫不决、贯彻不力的问题;随后,才进行坚决的大规模的调整。在第四次宏观调控时,汲取了前三次的教训,在作出治理整顿的决定后,在实施上表现出雷厉风行的特点。第五次宏观调控因是见势快、动手早的调控,所以采取的方式是渐进式的,由冷静观察、温和预警、到逐步加大力度,注意准确地把握调控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对看准了的问题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 关于调控的紧缩面。在第一次宏观调控中的最后一年(1981年),以及第三次宏观调控中的最后一年(1990年),都是对投资和消费实行力度较大的全面紧缩,使经济增长率较大幅度地迅速回落(1981年经济增长率回落到5.2%,1990年回落到3.8%)。1993年6月开始的第四次宏观调控,亦是对投资和消费实行全面紧缩,但为“适度从紧”,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均为“适度从紧”,使经济增长率从两位数的高峰平稳地、逐步地回落到10%以内的适度增长区间。第五次宏观调控不是全面紧缩,而是适时适度,区别对待,不“急刹车”,不“一刀切”。货币政策由前几年的“稳健”逐步转向“适度从紧”,财政政策由前几年的“积极”逐步转向“中性”。总之,这次宏观调控不是使经济增长率从两位数的高峰大幅度地回落和“着陆”,总体上看,经济还在适度增长区间内(8%-10%)运行,既不是“硬着陆”,也不是“软着陆”,而是通过适当的控速降温,使经济在适度增长区间内既平稳又较快地可持续发展,努力延长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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