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25年:五次宏观调控 力推中国经济(上)
随着市场进程的不断发展,在市场经济利益主体多元化下,形成了复杂的利益格局,经济界也展开了一场二十多年来最为激烈的争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随着市场经济本身的不断成熟,以及随着法制建设的推进,宏观调控将会更多地采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根据经济运行态势和体制环境不同,共进行了五次紧缩型的宏观调控,时间段分别是:1979-1981年、1985-1986年、1989-1990年、1993年下半年-1996年、2003年下半年-2004年(此前,1998-2002年为扩张型的宏观调控)。与前四次宏观调控相比,第五次宏观调控在各方面都具有新的特点。 调控针对不同态势 在前四次宏观调控中,首先,当时针对的都是经济波动中已经出现的超过11%的“大起”高峰。1978年经济增长率达11.7%,1984年达15.2%,1987、1988年达11.6%和11.3%,1992年达14.2%。其次,当时针对的都是经济的全面过热或总量过热。 第一次的经济过热,起初表现为投资过热和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严重失调,随后财政用于消费的支出大幅增加,形成大量财政赤字,导致国民收入超分配。 第二次至第四次经济过热,都是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的双膨胀,社会总需求超过总供给。再者,前四次宏观调控都要治理严重的通货膨胀。1980年全国商品零售价格上涨率达6%(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物价上涨的第一个高峰,也是1962年之后到当时的最大涨幅),1985年达8.8%(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物价上涨的第二个高峰),1988年达18.5%(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物价上涨的第三个高峰),1993年达13.2%和1994年达21.7%(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物价上涨的第四个高峰,也是建国以来物价上涨的最高峰)。改革开放以来物价上涨的四个高峰,一个比一个高。总之,前四次的经济“大起”,每次都是到难以为继时,才不得不进行被动的调整。 第五次宏观调控针对的不是经济增长率已经超过11%的大起(2003年经济增长率为9.1%),而是为了防止经济出现“大起”,防止“大起”导致“大落”;第五次宏观调控对于过热的部分行业来说,是及时的调控;而对于整个经济运行的全局来说,则是见势快、动手早、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的主动调整。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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