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发文明确我国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和申领条件
据中国棉花网消息,国家计委发布2002年第1号公告,公布《2002年重点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以下简称《原则》)。其中明确了棉花的进口配额和一般贸易申领条件。 根据规定,2002年棉花进口配额总量为81.85万吨,包括一般贸易 (包括除加工贸易以外的各种贸易方式进口)和加工贸易,其中国营贸易占33 %。加工贸易进口列入关税配额管理的商品,免予申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原则》明确规定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者的基本条件为:2002年1 月1日前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 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纳税纪录(需提供2001年有关数据);1999至200 1年无海关、工商、税务、检验检疫方面的违规纪录;企业2001年进行的年 度检验合格。 此外,对申领棉花进口配额的企业还要求具备以下其中一个条件:即1、国 营贸易企业;2、具有国家储备职能的中央企业;3、2001年有一般贸易进 口实绩的企业;4、纺纱设备5万锭以上的棉纺企业。 针对非国营贸易,《原则》规定:在非国营贸易A类进口关税配额量能够满 足符合条件申请者的申请进口总量的情况下,则按申请者申请数量分配关税配额 量;不能满足申请者的申请进口总量的情况下,按比例分配进口关税配额量。按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数量过少的,不予分配配额。《原则》没有明确非国营贸易中 一般贸易的比例。 公告发布后,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授权机构(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 划单列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即开始受理企业的申请。申请日期截止2月21日。 3月5日,国家计委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安排通知书》发送最终用户。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