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棉花抵扣税率变化将影响棉纺企业效益
来源:锦桥纺织网
发布时间:2001-12-17
据河南省55家拥有棉花自营收购权的棉纺企业反映,今年4月份以来,一些地方在执行棉花抵扣税率政策时由13%降为10%,个别地方甚至要求企业补交1999年以来3个百分点的税金。从1999年8月至2001年4月,我省有自营收购权的棉纺企业自营收购棉花5.7万吨,粗略计算总共要补交近2000万元.这将严重影响我省纺织行业整体经济效益. 棉纺企业直接从农民手中收购棉花,可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每吨棉花比直接购买可降低300元左右.如果拥有收购权的棉纺企业不能享受棉花经营单位的同等条件,而执行差别税率,自营收购同直接购买价格则相差无几,将严重影响棉纺企业自营购棉的积极性. 省国税务局在豫国税流函(2000)1号文件《关于流转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对持有省政府,省工商局发放的《棉花收购许可证》的棉纺企业,报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确认后,可比照棉花经营单位政策执行。”其棉花抵扣税率应为13%。 根据全国棉花工作会议精神,希望政府积极协调各地国税务局按照豫国税流函(2000)1号文件执行。支持持证纺织企业直接收购棉花,为之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