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四项棉花打假新措施
来源:锦桥纺织网
发布时间:2001-9-10
在新棉即将上市之际,为打击掺杂掺假“黑心棉”、混等混级“劣质棉”等违法行为,上海市质量技监部门及纤维检验机构分别在收购、加工、销售、存贮四个环节上出台了四项棉花打假新 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棉花收购、加工资格认定制度,将对所有的棉花收购加工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棉花收购、加工业务。二是强化巡回和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日常监管,坚决查处混等混级、利用回风管道将不孕籽回收棉、棉短绒掺入皮棉等造假方式。三是推行棉花质量的公证检验,对国家储备棉的出、入库严格实行强制性公证检验,坚决杜绝劣质棉进入国家储备库;同时对经营性棉花也要认真做好公证检验工作,规范棉花交易行为,维护交易双方的 合法权益。四是开展絮棉制品的专项打假,继续以大专院校、宾馆、幼儿园、医院为重点,集中监督检查集团采购用于有偿服务的絮棉制品,重点打击将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工业废料、废旧棉絮制品等有毒有害、污染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废旧物作为生产絮棉制品原料的掺杂使假行为。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