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1棉花年度棉花信贷管理工作的意见》出台
在全国新棉开始收购之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日前发出《关于做好2001棉花年度棉花信贷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农发行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棉花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支持和推动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切实加强今年棉花收购资金封闭管理工作。 文件要求各级农发行严格贷款对象管理。据了解,2001棉花年度农发行将不增加新的棉花贷款企业,对原开户企业重新严格审定其贷款资格,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开户企业停止发放新贷款,但要通盘考虑防止出现资金供应真空,不影响棉农正常交售棉花。对纺织企业委托棉花企业收购棉花,在纺织企业出具委托书和其开户行的信用担保情况下,各级行要积极支持,促进多渠道收购的形成,加速棉花经营产业化的进程。在收购棉花时,农发行将严格掌握棉花收购价格。各极行将依据国家计委发布的棉花信息指导价格发放收购贷款,并随信息指导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当前,国家计委发布的棉花信息指导价格内地为380元/担,新疆原则上按下浮10%掌握。农发行将以此信息指导价作为单位棉花贷款投放的上限,超过上限部分不予贷款。 农发行对棉花调销贷款将严格控制。对棉花主产区原则上不发放调销贷款;对棉花主销区,严格控制调销贷款,罅棉花在流通环节倒买倒卖,人为抬高棉花价格。棉花贷款方式将给予调整,实行仓单管理,强化库存监管。要积极推行担保贷款方式,特别是棉花收购加工入库后,要立即办理仓单抵押手续。各开户行要在贷款合同中约定用贷款形成的库存棉花作为该笔贷款的抵押物,待贷款形成的棉花加工入库后,及时办理抵押手续。同时,对企业自有资金收购的棉花和其他有效资产也要及时输抵押手续,以降低贷款风险。为控制贷款风险和降低库存成本,原则上不发放收购费用贷款,严格控制棉籽收购贷款。 农发行总行要求各级行坚持从严监管,改善金融服务,促进棉花销售和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积极支持和参与棉花企业改革,做好信贷资产保全工作;加强检查监督,从严规范内部管理。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