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是如何出台的
从1985年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专业纤维检验工作的通知至今已经有十几年了。我国棉花质量监督工作从最初的无法可依,到现在发展为法规授权依法履行职责,这期间经历了一个艰难曲 折的过程,大体可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85年至1990年,棉花质量监督工作无法可依,是法制建设的准备阶段。1985年7月,《国务院关于加强专业纤维检验工作的通知》发布后,专业纤检机构联合其他职能部门,从小范围入手,揭露棉花流通领域存在的坑国家、坑农民、坑纺织企业的严重问题。1988年底,由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国家物价局联合制定了《棉花购销经营中价格和标准违法行为的处罚实施办法》。 第二阶段从1991年至1997年,开始由专业纤检机构实施棉花质量监督工作,行政法规立法工作启动。为有效解决棉花流通领域存在的质量问题,1990年底,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关于在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和检验中授权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实施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的规定》。从1992年开始,全国各级纤检机构连续在棉花收购期间进行巡回检查,并逐渐形成制度。1994年,根据国务院要求,国家经贸委、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计委、农业部等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了《棉花质量监督处罚暂行办法》,为全面开展棉花质量监督工作 和对棉花质量违法行为的处理提供了操作性较强的法律依据。 第三阶段从1997年至2001年,在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条例》最终正式颁布,棉花质量监督保障体制基本建立。1997年,国务院决定开展棉花公证检验试点。1998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正式提出推行棉花公证检验制度,并明确了棉花公证检验的主体、性质和作用。在今年7月13日召开的全国棉花工作会议上,有关部门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形成了《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并提交国务院审议。7月26日,经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条例》正式颁布实施。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