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丝绸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93.6%
丝绸产品历来以其穿着舒适、外观华丽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丝绸服装具有高贵典等特点,同时又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丝绸作为我国的传统优势产业,据统计,丝绸工业总产值约占纺织工业的9%。丝绸产量约占世界丝绸产量的五分之四。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丝绸制品的生产企业,促进丝绸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对丝绸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丝绸主产地浙江、江苏2个省47家企业生产的47种产品,合格44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6%。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对丝绸产品的pH值、甲醛含量、耐汗渍色牢度等基本安全指标以及耐光色牢度、水洗尺寸变化率等重要性能指标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产品耐干摩擦色牢度、水洗尺寸变化率、甲醛含量等项目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 1、耐汗渍色牢度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规定面料耐汗渍色牢度≥3 级(面料耐汗渍色牢度分为5级9档,5级最好,1级最差)。服装面料的色牢度,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健康,丝绸服装通常与人体皮肤直接接触,服装碰到汗渍,其染料就会从面料上脱落,不同程度侵入人体的皮肤。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耐汗渍色牢度仅为1~2级。 2、pH值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纺织品pH值的范围是4.0至7.5。pH值过高或过低,会对人体皮肤产生刺激,还可能使皮肤受到病菌的侵害。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pH值为7.9,超过了标准规定的要求。 3、耐洗色牢度不合格。抽查中有1种产品耐洗色牢度不合格。使用这样的产品洗涤时染料容易脱落沾染在其他织物上,并且织物容易褪色,影响服装的美观。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责成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大对本次抽查中质量好的产品的宣传力度和对质量差的产品的曝光力度。同时,加强对丝绸产品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宣贯,加强企业质量意识和内部产品质量控制 ,继续对丝绸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有效的监督,引导广大消费者选购,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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