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贸总局发布详细的纺织品保护通知
香港工贸总局的局长Charmaine在网站上发布了359/2005号商业信息通知。 美国:宣布了对中国的纺织品的特别保护决定: a)种类349/649(棉和人造纤维胸衣); b)种类620(其他合成细丝)。 在香港工贸总局在2005年8月2日发布的291/2005号商业信息通知中,美国纺织品协定执行委员会决定对从进口起源于中国的棉和人造纤维胸衣和其他内衣服装(种类349/649)及其他合成细丝面料(种类620)采取保护行动。 联邦注册局发布的一份新通知样本收录在附录B中(pdf格式)。 根据联邦注册局的通知,美国政府要求同中国大陆进行磋商,在8月31日之前决定上述两个种类的产品的限制措施,这是因为这两种起源于中国的349/649种类和620种类目前引发了市场破坏或者威胁到市场破坏,威胁到这两种纺织产品的正常贸易发展。 因此,美国的进口配额限制将从2005年8月31日开始实现,将延长到2005年12月31日,限制水平如下:种类349/649:7275216打;种类620:12328306平方米。那些在2005年8月31日之前出口到美国的产品不纳入上述限制范围。 美国纺织品协定执行委员会同时还宣布,将把对从中国进口的另外四类纺织品所采取的保护申请的最终日期延长到2005年10月1日,这四类产品如下: a)棉和人造纤维毛线衫(种类345/645/646); b)棉和人造纤维睡衣和礼服(种类350/650); c)男和男童毛长裤(种类447); d)针织布(种类222)。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部发布了一份常规报告,反映了进入美国市场的总数量,和申请限制数额的百分比。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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