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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分配原则公布


来源:锦桥纺织网     发布时间:2004-11-26 16:46:16  

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公布了《2005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以下简称《分配原则》),将2005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公布如下: 2005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量为89.4万吨,国营贸易比例33%。   《分配原则》规定,企业通过一般贸易、加工贸易、易货贸易、边境小额贸易、援助、捐赠等贸易方式进口上述农产品均需申请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并凭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办理通关手续。由境外进入保税仓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产品,免予申领进口关税配额证。   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者的基本条件为:2004年10月1日前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纳税记录;2002至2004年在海关、工商、税务、检验检疫方面无违规记录;2003年企业年检合格;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   《分配原则》规定,如进口关税配额量能够满足符合条件申请者的申请总量,则按申请者申请数量分配关税配额量。如进口关税配额量不能满足符合条件申请者的申请总量,则有进口实绩的申请者,可优先获得配额;无进口实绩的申请者,将以其加工能力或经营数量等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进口关税配额量。其中申请数量低于按比例分配数量的,则按申请数量分配。   2005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时间为2004年10月15日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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