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棉花细绒棉(四)
来源:锦桥纺织网
发布时间:2004-7-21 15: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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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品级条件参考指标
品级条件参考指标见表2。
表2
品级条件参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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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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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系数
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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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裂比强度
n/tex
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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轧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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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辊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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锯齿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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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根率%
不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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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头率%
不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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疵点粒/100g
不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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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头率%
不大于
|
不孕籽
含棉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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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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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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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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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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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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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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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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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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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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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0.4
|
1200
|
0.4
|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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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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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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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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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
0.6
|
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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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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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8
|
0.5
|
0.6
|
2000
|
0.6
|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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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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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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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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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3000
|
0.6
|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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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疵点包括:破籽、不孕籽、索丝、软籽表皮、僵片、带纤维籽屑及棉结七种。
2、轧工质量指标也是对皮棉的质量要求。
3、断裂比强度隔距3.2mm,国际校准棉花标准(ICC)校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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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根据品级条件和品级条件参考指标,制作品级实物标准。品级条件也是籽棉“四分”(分摘、分晒、分存、分售)的依据。
4.1.4品级实物标准
4.1.4.1品级实物标准分基本标准和仿制标准。
4.1.4.2同级籽棉在正常轧工条件下轧出皮棉产生同级皮辊棉、锯齿棉基本标准。
注:符合表2轧工质量参考指标要求,视为正常轧工条件。
4.1.4.3基本标准分保存本、副本、校准本。保存本为基本标准每年更新的依据;副本为品级实物标准仿制的依据;校准本用于仿制标准损坏、变异等情况下的修复、校对。
4.1.4.4皮辊棉、锯齿棉仿制标准根据基本标准副本的品级程度进行仿制。
4.1.4.5皮辊棉、锯齿棉仿制标准是评定棉花品级的依据。各级实物标准都是底线。
4.1.4.6黄棉、灰棉、拔杆剥桃棉,由各产棉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基本标准副本的品级程度制作参考棉样。最高品级不高于四级。
4.1.4.7基本标准和仿制标准应每年更新,并保持各级程度的稳定。
4.1.4.8基本标准和仿制标准使用期限为一年(自当年九月一日至次年八月三十一日)。
4.2长度
4.2.1棉花纤维长度(简称长度,下同)以1mm为级距,分级如下:
25毫米,包括25.9mm及以下;
26毫米,包括26.0~26.9mm;
27毫米,包括27.0~27.9mm;
28毫米,包括28.0~28.9mm;
29毫米,包括29.0~29.9mm;
30毫米,包括30.0~30.9mm;
31毫米,包括31.0mm及以上。
4.2.2长度规定
4.2.2.128毫米为长度标准级。
4.2.2.2五级棉花长度大于27mm,按27毫米计;六、七级棉花长度均按25毫米计。
注:1mm长度分级及其规定于2000棉花年度开始实施,1999棉花年度长度标准按GB1103-1972标准执行。
4.2.3棉花长度实物标样
根据长度分析仪测定的棉花主体长度结合手扯尺量长度确定棉花长度标样的长度级。
4.3马克隆值
4.3.1马克隆值分三个级,即A、B、C级。B级为马克隆值标准级。
4.3.2马克隆值分级范围如表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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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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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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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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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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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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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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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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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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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马克隆值分级范围
注:马克隆值分级及其有关规定于2000棉花年度开始实施。
4.4回潮率
棉花公定回潮率为8.5%;棉花回潮率最高限度为10.5%。
4.5含杂率
棉花标准含杂率,皮辊棉为3.0%,锯齿棉为2.5%。
4.6危害性杂物
4.6.1棉花中严禁混入危害性杂物。
4.6.2采摘、交售棉花,禁止使用化纤编织袋等非棉布口袋,禁止用有色的或非棉线、绳扎口。
4.6.3收购、加工棉花时,发现混有异性纤维、色纤维及其他危害性杂物的,必须挑拣干净后方可收购、加工。
4.6.4棉花加工过程中,不得混入危害性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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