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知识]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交割细则(二)
第三章 棉花交割 第十二条 交割单位为公定重量20吨。 第十三条 棉花期货合约交割品标准由交易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棉花 细绒棉国家标准》(GB1103-1999)制定。 一、一号棉花期货合约: (一)基准交割品:符合GB1103-1999规定的328B级国产锯齿细绒白棉。 (二)替代品及升贴水:符合GB1103-1999规定的国产锯齿细绒白棉一级升水450元/吨;二级升水300元/吨;四级贴水600元/吨,五级及以下国产锯齿细绒白棉不允许交割。 长度28毫米以上(含28毫米)的国产锯齿细绒白棉可以替代交割,同品级30毫米及以上长度升水100元/吨,28毫米以下国产锯齿细绒白棉不允许交割。 同等级棉花的马克隆值为A级和B级的国产锯齿细绒白棉替代交割时不升贴水,马克隆值为C级的国产锯齿细绒白棉不允许交割。 (三)一号棉花期货合约见本细则附件一。 二、二号棉花期货合约: (一)基准交割品:符合GB1103-1999规定的228B级国产锯齿细绒白棉。 (二)替代品及升贴水:符合GB1103-1999规定的国产锯齿细绒白棉一级升水150元/吨;三级贴水300元/吨;四级贴水900元/吨,五级及以下国产锯齿细绒白棉不允许交割。 长度28毫米以上(含28毫米)的国产锯齿细绒白棉可以替代交割,同品级30毫米及以上长度升水100元/吨,28毫米以下国产锯齿细绒白棉不允许交割。 同等级棉花的马克隆值为A级和B级的国产锯齿细绒白棉替代交割时不升贴水,马克隆值为C级的国产锯齿细绒白棉不允许交割。 (三)二号棉花期货合约见本细则附件二。 三、每批棉花净重为20±0.5吨,且抽样总包数中含异性纤维包数在10%(含10%,四舍五入)以内,可用于期货交割。 四、一号棉花合约的标准仓单,用于二号棉花合约替代交割时同等级升水600元/吨,交割时随货款一并结算。 五、N年产锯齿细绒白棉从N+1年八月合约起每月增加贴水100元/吨,交割时随货款一并结算。 第十四条 指定交割仓库升贴水由交易所公告。 第十五条 某一非经纪会员或投资者接收标准仓单量加上其原持有标准仓单量不得超过交易所规定的交割月最大持仓量的2倍。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接收标准仓单量可不受本条限制,具体数量以交易所批准为限。 因无法控制的市场原因,导致某一非经纪会员或投资者接收标准仓单量大于本条前款规定的,超过交易所规定数量的标准仓单应当当月注销或按本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对非经纪会员或投资者持有标准仓单量超过交易所规定数量的部分,经交易所查证核实,责令限期卖出;逾期未卖出的仓单,由交易所通过标准仓单交易系统将强制卖出。因交易所处理超出规定数量的标准仓单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非经纪会员或投资者承担。 第四章 交割费用 第十七条 棉花运达指定交割仓库指定货位前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投资者承担,从指定货位至装上火车(汽车、轮船)板的费用由买方投资者承担。 指定交割仓库的装卸等项收费不得超过如下标准: 棉花入库: 火车运输:小包28元/吨;大包38元/吨(铁路代转、卸车、库内运输、码垛等) 汽车运输:15元/吨(卸车、搬运、码垛等) 棉花出库: 火车运输:小包30元/吨;大包40元/吨(下垛、库内运输、铁路代转、装车等) 汽车运输:15元/吨(下垛、搬运、装车等) 第十八条 配合公检费25元/吨(挑号费、搬倒费等)。 需要交付棉花公证检验费的,按《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棉花标准仓单仓储费(含保险费)规定如下: 内地仓库:0.60元/吨·天。 新疆仓库:0.50元/吨·天。 仓储费自标准仓单注册之日起至交易所开出《提货通知单》前一日止,由交易所代指定交割仓库收取,交易所代收之外的费用由指定交割仓库收取。已办理提货手续及按规定不能再进行期货交割棉花的保存事宜,由指定交割仓库与投资者另行协商,仓储费由指定交割仓库直接向投资者收取,但不得高于交易所规定标准。 第二十条 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交割手续费4元/吨。 第二十一条 棉花包装物不另计价。 第二十二条 棉花重量溢短的计价标准交易所每年公布一次,价款在仓单注册、注销时划转。 第二十三条 替代交割品的升贴水在仓单注册、注销时划转。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第十七至二十三条的各项费用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和市场变化需要调整时,交易所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 棉花替代交割品及不同生产年度之间的升贴水标准随合约上市一起公布。 第二十六条 修订棉花替代交割品、不同生产年度之间升贴水标准应当经理事会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五章 期货转现货 第二十七条 期货转现货(以下简称期转现)是指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买卖双方之间达成现货买卖协议后,变期货部位为现货部位的交易。 第二十八条 达成期转现协议的双方共同向交易所提出申请,获得交易所批准后,分别将各自持仓按双方达成的平仓价格由交易所代为平仓(现货的买方在期货市场应当持有多头部位,现货的卖方在期货市场应当持有空头部位)。同时双方按达成的现货买卖协议进行与期货合约标的物种类相同、数量相当的现货交换。 第二十九条 期转现流程: (一) 期货合约自上市之日起到该合约最后交易日期间,均可进行期转现。 (二) 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并按规定填写《期货转现货协议表》后,在每个交易日的下午14时之前到交易所办理期转现审批手续。 (三)交易所批准后,期转现的买卖双方持有的期货头寸,由交易所在批准日的下午15时之后,按买卖双方达成的平仓价格平仓。买卖双方达成的平仓价格应当在审批日合约价格限制的范围内。 (四)用标准仓单进行期转现,可由交易所进行货款划转。 1、买方填报《期货转现货协议表》前应当有20%以上的货款,货款不足的不予批准或办理。 2、《期货转现货协议表》批准后的下一交易日,买卖双方于下午14时之前到交易所办理有关手续。仓单的传递和货款的划转参照本细则第九条执行。 3、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卖方投资者向买方投资者按照双方商定的交货价格开具,具体办法按照本细则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4、买卖双方持有的头寸平仓后,办理标准仓单过户手续时,卖方未能如数交付标准仓单或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的,由交易所按照买卖双方达成的交货价格代扣违约方违约部分20%的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五)用标准仓单以外符合期货合约规定的现货进行期转现时,应当提供相关现货买卖协议和拥有货物的合法凭证。 (六)用标准仓单以外的货物进行期转现,货物交收和货款划转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确定,由此产生的纠纷自行解决,交易所对此不承担责任。 (七)交易所适时公布期转现的有关信息。 第三十条 标准仓单期转现的手续费买卖双方各自负担4元/吨。 第三十一条 交易所发现会员或投资者在期转现中弄虚作假的,不予批准,并可按《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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