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华皮鞋反倾销期限将满 鞋企积极申请期中复审
广东鞋企寻求10月复审“翻盘”,欧盟对华皮面鞋靴征收的反倾销税将满1年。日前获悉,多家鞋企正筹备参与10月欧盟对华鞋产品反倾销期中复审的应诉准备工作,争取市场经济地位和更改16.5%反倾销税税率。欧盟委员会在去年10月对中国皮鞋作出征收为期两年16.5%反倾销税的终裁,这是欧盟迄今为止对中国发起涉案金额最大的反倾销官司。 有望改变旧裁决结果 广东鞋业反倾销联盟秘书长、万邦鞋业公司负责人郭炜文表示,“欧盟对华鞋产品反倾销应对联盟”将于近期向欧盟递交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的申请,预计10月欧盟委员会将对申请企业进行期中复审调查,并可能修改此前的裁决结果。目前,万邦鞋业公司正准备资料,复审所提交的材料主要是一些可能对裁决产生影响的文件,例如公司已从广州迁至清远及企业结构出现调整等。 一直跟进欧盟对华皮鞋反倾销案的北京高朋天达律所律师余盛兴告诉记者,根据欧盟相关法律,在反倾销调查裁决满1年时,涉案企业可向欧盟委员会提出期中复审申请,并要求对案件进行重新裁定,欧盟委员会将就此立案进行复审。 反倾销损害中欧利益 “其实,欧盟对华征收反倾销税的行为,对欧盟企业和中国鞋企都没有好处。”郭炜文表示。据了解,去年以来,由于征收反倾销税导致采购成本上调,欧盟不少零售商将欧盟市场上的中国皮鞋零售价上调10%,致使部分采购商不得不转移到其他国家下单。 据余盛兴透露,反倾销终裁裁决后,原本以进口为主的北欧国家和以生产为主的南欧国家鞋类交易,均往中国以外的国家转移,“但别国的生产力和制造水平能否达到中国的先进程度,是个很大的问题。”余盛兴表示,可以说,贸易的转移对欧盟经济造成很大的影响,甚至有一些欧盟零售商坚决不提价,以此抗议政府的征税决定。 反倾销税下中国鞋企的“内外攻略” 自去年10月欧盟作出征收反倾销税的终裁后,如今中国鞋企已经走过近一年的痛苦转型期。大部分制鞋企业纷纷通过调整产品种类和转移出口地区等方式,来减小反倾销税带来的影响;同时,在内销策略上则是加强“内修”,比如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链、进一步提高商品附加值等。 外销改做其它鞋类另寻出口地区 “由于反倾销的原因,我们和一些同行已放弃了欧盟皮鞋市场,改做革鞋或是纺织面料鞋。当然,也有一些企业正通过调整内部的经营策略来适应市场的变化,包括对产品种类和出口地区的调整。”在广州火车站附近一间外销档口的陈先生这样说。 据广州某家鞋企的老板分析,“出口利润减少,无论是附加值高还是低的产品,包括国外在中国投资的企业,都会不约而同地在国内寻找市场。调整贸易方式未尝不是一个好办法。” 同时,一些业内人士指出,虽然欧盟的反倾销让一部分采购商转向中国的一些周边国家采购,但大多数进口商还是不愿意放弃合作方。而部分国内的生产商认为做内销的推广成本高、要账成本高,因而在市场遇到压力时,宁愿放弃内单也不放弃外单。 内销树立自有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 皮匠世家的零售负责人陈夏认为,对于内销和零售的企业来讲,欧盟反倾销税的调整并未带来多大的影响。 芭迪林升洪总经理对此持相同观点,但也认为,中国鞋企依然面临很大的生存压力,如原材料价格上涨,就对鞋类企业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针对鞋业的内销策略,广东鞋业厂商会吴航秘书长建议,可从调整产品结构和建立品牌方面着手。“本土企业只要在国内市场树立自己的牌子,必能抢占市场份额。”吴航表示,有条件的企业甚至可在国外树立自己的品牌,开拓设立出口商品的终端市场,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链,进一步提高出口商品的附加值,以取得出口商品利润最大化。 欧盟对华皮鞋反倾销案回顾 ●2005年,欧盟成员国对华皮鞋反倾销案立案; ●2006年4月,欧盟成员国作出反倾销税初裁; ●2006年10月4日,欧盟成员国以微弱优势投票通过了对中国和越南生产皮鞋的正式反倾销方案。消息公布当天,欧洲贸易商协会和欧洲消费者组织当天发表联合声明,谴责这一反倾销税,称这“对欧洲消费者、企业和增强竞争力原则都是悲哀的一天”; ●2006年10月5日,欧盟理事会在卢森堡举行的会议上投票表决批准该方案; ●2006年10月7日起,对中国和越南生产的皮鞋分别征收16.5%和10%的高额反倾销税。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