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交《退款申请》的通知
来源: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发布时间:2007-7-5 9:28:05
各中标企业:
根据商务部纺织品出口招标委员会5月23日公布的《2007年度输欧、输美纺织品第二次协议招标部分企业中标结果》,最高可投标量调低的企业可办理退款。
企业在办理退款手续时,须向招标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2号7层纺织商会财务部100021)提供正本退款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提供的退款账户信息须与原汇款账户信息一致)、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请于7月10日将《退款申请》送达纺织商会财务部。
附件:未提供《退款申请》企业名单(截止到7月4日)
附件:2007年度输欧、输美纺织品第二次协议招标部分企业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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