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订长期策略避免输美纺织品被倾销控诉
美国Vinson&Elkins事务所的律师William Barringer表示,若越南审慎地订定适当的进军美国市场的长期策略,或许可以避免被美国制造商控告反倾销。美国约有20家企业及协会联合向美国政府提议对来自越南的成衣进口品采行特殊的监视制度。 然而,由于美国境内生产服饰的公司很少,且他们的成衣产品也不与越南进口品直接竞争。Barringer表示美国进口商向美国政府要求对越南进口品采取监视制度,藉以免除控方应承诺的规范,并逃避事实上由于他们并未生产成衣,根本不符合提出控诉的资格。 依据美国法律规定,进口价值低于美国总进口金额3%的进口品,会被视为对市场不具显著影响,纵有倾销控诉,也不会立案。越南输美成衣约占美国进口市场的3.8%,而中国大陆成衣产品在美国市场的成长率则高达30%,且仍受到配额限制,也有遭受反倾销的可能性。 Barringer表示,越南企业主要是为外商公司代工赚取加工费用。这样来看,外商公司拥有原料,并可制定在美销售价格。因此,如果自越南进口成衣被控倾销,则实际上被告就是总部位于越南境外的贸易公司。以法律角度来看,这些贸易公司才是被告。而提供产品予这些贸易公司的越南厂商会被认定为“关系人”,他们必须提供文件给调查单位,以协助调查单位认定反倾销税率。因此,反倾销调查将对越南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因为进口商会担心反倾销税率的冲击。这种忧虑将促使他们向其它国家的制造商下单。 2008年中国大陆输美纺品解除数量限制之前,是越南拓展对美国出口的好机会,因为没有大陆与之竞争。重要的是越南必须订定长期策略来征服美国市场。Barringer建议越南与美国政府建立一套咨商机制,双方政府可以讨论有关的贸易议题,如此可以预知可能发生的倾销案件。这样的机制会比越南政府核发成衣输美证明书来的有效,而且核发出口证明书对越南出口也是一种障碍。 美国成衣及鞋类协会(AAFA)日前举办一场研讨会,邀请专家讨论如何预知及预防倾销控诉。由于布什政府同意对越南输美纺品进行监控,也表示不排除对越南提出倾销控诉;也同意对来自中国与越南涉及非法补贴的进口品采取平衡税措施;还有美国国会正计画对中国采取新的惩罚性措施。这些状况促使AAFA举办了这场研讨会。 美国会岁入委员会5月份致函美商务部长关切越南纺品进口监视制度。该函表示,给予越南永久正常关系待遇(PNTR)的目的是希望能为美国带来利益,并加强与越南的双边关系;进口监视制度阻碍贸易进行,破坏PNTR原意。渠希望美国商务部明确指出法源依据,特别是有关商务部可“主动进行”倾销调查的基准,因为这并不符合现行美国贸易救济法。若商务部无法提出法源,应立即停止进口监视措施。信中亦体认进口监视计画的必要性,表示若确拟执行,则应将监控范围限制在成衣,按十位码海关税则精确掌握产品规范,且在美国境内确有商业产量者。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