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四大举措促进进口 实现进出口平衡
来源:商务部
发布时间:2007-5-16 12:02:29
2007年5月14日,商务部外贸司司长王受文表示,扩大进口是实现进出口平衡的重要措施。2007年商务部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促进进口: 1.积极发挥广交会的进口促进功能。2007年的第101届广交会首次增加了进口展的内容,共吸引了来自36个国家(地区)的314个展商参展。今后,我国还将继续扩大广交会进口展的面积,积极促进成交。 2.参照国际做法,研究鼓励进口的信贷政策。同时,考虑运用关税调节等经济手段,重点鼓励扩大重大装备关键件、先进技术和设备以及重要资源型商品进口。 3.加大宣传,鼓励企业利用双边优惠贸易安排扩大进口。目前,我国已签署《曼谷协定》、《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中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等协议,希望广大企业利用这些协议的优惠贸易安排,积极扩大进口。 另外,我国目前已对34个最不发达国家实施了442个税号商品的零关税待遇,我们将积极扩大从这些国家的进口。 4.推动和完善进口便利化。2007年以来,我们已取消了851个税号商品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下一步,将加强和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的联系,在质检、通关等环节为进口企业提供更多便利。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