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江苏省农林厅、财政厅获悉,已经制定、印发的《江苏省2009年国家棉花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在严格棉花良种补贴程序等方面,作出不少科学规范的规定和要求。
2009年实施方案明确规定,2009年国家棉花良种补贴坚持政策公开、全面覆盖、直补到户的原则:向社会公开补贴政策和办法,公示补贴面积、补贴农户、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操作全过程透明;对种植棉花的农户按照种植面积全部进行补贴;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到户,确保农民受益。补贴标准是棉花每亩15元。补贴范围涵盖全省13个省辖市和省农垦、劳教、监狱系统下属农场。
补贴面积申报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据实申报并登记造册,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户张榜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汇总,并报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县(市)农业、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县(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县(市)财政部门组织资金发放工作。区农业、财政部门审核后送市农业、财政部门复核,并由区财政部门组织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棉花良种补贴须在7月30日前完成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8月15日前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工作,8月25日前完成实施情况上报工作。实施方案还要求各地要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生产技术规程,大力建设高产示范片,积极推进科技入户,通过举办电视讲座、培训班、技术咨询、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层层开展良种良法配套技术培训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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