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外贸易司负责人就2009年纺织品出口问题发表谈话稿
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规定,纺织品特限措施将于2008年底到期,中美、中欧双边纺织品谅解备忘录也将同时结束。随着备忘录到期日的临近,广大纺织品出口企业对2008年后的有关政策和出口形势十分关心。近日商务部对外贸易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
2005年纺织品一体化后,欧美等一些国家由于担心中国纺织品出口的巨大潜力,对中国纺织品频繁采取各种贸易救济措施,并不断向其他国家蔓延,影响一体化后中国整体纺织品贸易环境的稳定。2005年中欧、中美经过多轮谈判,相继签署关于双边纺织品贸易的谅解备忘录,一揽子解决中欧、中美双边纺织品贸易摩擦,也缓解其他发展中国家对于纺织品问题的关注,为中国出口企业创造了稳定和可预见的贸易环境,为全球纺织品贸易一体化的平稳过渡做出贡献。
中美、中欧双边备忘录执行期间,中国纺织品对欧美出口稳定增长,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在进口市场的份额不断提高。事实证明,备忘录兼顾多方利益,为促进以纺织业为代表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健康发展起到良好的作用。
2008年12月31日,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纺织品特限措施以及中美、中欧纺织品备忘录到期,世贸组织成员将不能再引用第242段对中国纺织品实施限制,商务部自2009年1月1日起将不再实行输美纺织品出口数量及许可证管理和输欧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管理。
当前国际金融市场急剧动荡,世界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国际经济环境中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中国纺织品出口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据中国海关统计,2008年1-9月中国纺织品服装累计出口1369.4亿美元,同比增长8.1%,增幅较2007年同期下降11.9个百分点。其中对美国出口192.4亿美元,同比增长1.4%,增幅比2007年同期下降28个百分点;对欧盟出口由于放开数量限制,保持较高的增速。
在当前形势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保持纺织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稳定增长,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国家的对话与沟通,确保平稳过渡,为我国纺织品出口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继续做好服务工作,引导企业转变增长方式,调整产品结构;有关行业商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开展自律互律等行业协调工作,主动维持出口秩序,维护我国纺织品出口的稳定、可持续发展;广大纺织品出口企业要积极转变观念,尽快适应2009年的新形势,有序安排2009年的出口计划,避免盲目扩张产能,着力提高产品的质量和附加值,争创品牌出口产品,增强中国纺织品的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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