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综[2009]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意见》(国办发[2008]135号)的规定,现就减免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检验检疫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对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按现行征收标准的70%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具体实施减免的出口纺织服装产品目录见附件。
上述减免规定执行期限暂定1年,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09年12月31日止。
附件: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出口纺织服装产品目录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质检总局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出口纺织服装产品目录
H.S编码范围
产品类别
第61章
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第62章
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资讯权限图标说明:
1、红锁图标:
为A、B、C等级会员、资讯会员专享;
2、绿锁图标:
为注册并登陆会员专享;
3、圆点图标:
为完全开放资讯;
本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锦桥纺织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锦桥纺织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获得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锦桥纺织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侵权责任的权利。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锦桥纺织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及投稿事宜,请联系:0532-66886655 E-mail:gao@sinotex.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