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工商部商业司撤销关税号为5201和5203的棉花出口禁令


公告号:106(RE-2010)/2009-14
新德里,2012年3月12日


  主题:撤销棉花(关税号5201和5203)出口禁令
  1.根据1992年外贸法案第五章以及2009-14外贸政策的规定,中央政府特此撤销2012年3月5日发布的No.102(RE-2010)/2009-1474公告,并对Sl.No.161A做出以下修正:
  2.Sl.No.161A的棉花出口政策修改如下:

  3.根据2011年8月4日公布的No.63(RE-2010)/2009-14号公告及2011年8月12日的修正案No.74(RE-2010)/2009-14,出口棉花在获得外贸总局(DGFT)颁发的出口许可证(RC)后,30天内必须装运。因为印度政府2012年3月5日发布No.102(RE-2010)/2009-14出口禁令,因此装运时间限制有所延长。在3月5日前已经取得出口许可证(RC),但是还没有获取出口装运单(LEO)、税号为5201及5203的棉花,在重新申请登记后可以获准出口,而且必须在30日内完成装运。
  4.外贸总局暂停发放新的出口许可证,放开日期另行规定。
  5.2012年3月9日发布的58号通知适用于已获得出口许可证(RC)及出口装运单(LEO)的棉花。


(AnupK.Pujari)
印度外贸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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