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2日,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海关总署在广东省东莞市联合召开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经验交流会。会上信息显示,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已迈出实质性步伐,未来将着力实现5个转变。
据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加快推动东部地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取得显著成效。在东部地区,来料加工占比不断降低,来料加工厂转为法人企业进程加快;加工贸易产业链向上下游拓展延伸;由单纯的代加工向代设计、代加工一体化转化,“珠三角”地区ODM(原始设计制造)和OBM(经营自有品牌)混合生产出口比例达到40%。
在欠发达地区,我国培育了44个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中西部地区承接转移势头良好。2011年10月,中西部加工贸易进出口平均增长70%,高于全国加工贸易增速56个百分点,占比从2006年的2.5%提高到5.9%。
据介绍,新形势下我国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将着力实现5个转变:一是产品加工由低端向高端转变,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二是产业链由短向长转变,向研发设计、创立品牌、生产制造、营销服务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三是经营主体由单一向多元转变,促进内外资企业共同发展;四是区域由东部为主向东中西并举转变,引导加工贸易由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有序梯度转移;五是增量由区外为主向区内为主转变,引导增量向海关特殊监管区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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