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检验检疫部门在近年涉台检验检疫探索实践的基础上,结合两岸“大三通”的新形势、新需要,先行先试,研究出台了《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试行》。业内人士表示,该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扩大石台两地的农产品、机电产品等贸易交流,促进两地双向多层面合作,将起到积极作用。
该办法适用于福建省检验检疫部门对辖区内对台小额贸易商品、动植物检疫物、船舶、船员、船员携带物以及船舶停靠点、商品仓库、市场等的检验检疫查验监管;坚持“同等优先、适当放宽”原则,实施风险管理,重点在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进行监管,在无疫情警报或低风险时,实施便捷措施,简化申报手续,快速现场查验,高效直通放行,以进一步方便台海两岸小额贸易和人员往来。
记者了解到,检验检疫机构对对台小额贸易商品报检采取便捷措施,设立专门报检窗口,提供预约报检服务,优先接受申报。原产台湾地区的农产品、自捕水产品申报,免予提交输出地的相关检疫证书或卫生证书。从台湾地区输入下列商品的,按有关规定实施现场查验,查验合格立即放行:不需要隔离或定点加工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废物原料、旧机电以及其他经批准输入的特殊物品;需要出具检验检疫证书或加贴标志的输入货物;其他特殊物品。
业内人士认为,近年来,随着产业升级逐步加快,石狮市纺织服装企业积极对接台湾纺织服装产业转移,并引进台湾相关机电产品,自2008年12月15日两岸“大三通”启动后,石台两地在农产品等方面的经贸合作也日益频繁,相信福建省对台小额贸易检验检疫新规的出台,必将促进梅林码头等石狮市对台小额贸易点的业务进一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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