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日前公布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09年)》,新增纳入《法检目录》的产品中,近九成涉及纺织服装企业。新规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1月5日发布公告对新规进行了解读:357个被增补进《法检目录》的商品,涉及纺织品服装的共有317个,占比达88.8%,主要包括婴儿装、童装、针织和梭织衬衫、针织内衣裤、睡衣、胸衣、游泳衣和电热毯等。此等商品2007年出口额共计299亿美元,涉及出口企业近3万家。
增补进《法检目录》意味着,生产这些产品的厂家,今后在出口时需要过“检验检疫关”,并交纳检验检疫费用。对低谷中的纺织业来说,这意味着一个新的考验。
上海飞马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陆龙生告诉本报记者,按照目前的标准,新政涉及到飞马约5000万元的货品,相应的出口检验成本将增加60万左右。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服装部主任胡敏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此事对纺织服装企业的影响非常大。
新政出台后,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和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已陆续收到相关企业的反映,认为新增服装法检目录给企业出口带来了不便。据悉,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将向商务部、质检总局反映,建议放松商检,减少收费。
1月6日,本报记者致电相关协会和部门,对方均未对沟通结果做出回应。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对记者表示,调整并非不可实现,事实上,此前就曾发生过企业反馈后,相关政策做出调整的先例。
2008年下半年以来,出口纺织服装企业普遍反映,由于市场需求减少、贸易风险加大,企业面临的出口形势相当严峻。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1-11月规模以上纺织企业实现利润1042亿元,同比下降1.77%,增速较2007年同期回落了38.76个百分点。国家相关部门也正在拟定包括纺织行业在内的提振计划。
就此新规,质检总局目前已采取临时过渡管理措施:2009年6月30日前,企业在出口时,只需提前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领取《出境货物通关单》,而无需交纳检验检疫费,7月1日起,将按总局有关规定正式实施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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