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2010年国内棉花减产,不少棉纺企业选择从国外进口棉花。然而近日德州1家棉纺企业从印度进口150吨棉花到货后,经检验检疫部门检测发现,这些棉花中竟掺杂40%以上无法正常使用的废棉。
  2010年10月德州某纺企与印度1家企业签订150吨棉花进口协议。当12月棉花到达德州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工作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这批进口棉中存在棉絮纤维过短、外观异常等现象,工作人员随即将样品带回实验室进行化验。化验结果显示,这批棉花中掺杂大量的废棉(俗称下脚料)。
  德州检验检疫部门立即将这批货物(共6个集装箱,900包棉花)进行就地封存,并上报山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局迅速派出专家组赶往德州进行实地查验。专家周宝昌说:“经调查发现,这批棉花中掺杂的废棉占总包数的40%以上,所有棉花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利用。这次棉花掺杂使假的情况也是山东省内首次发现,掺杂程度系历年来罕见。”
  “这次涉及的合同金额达到49.99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30多万元。”德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司立强说,棉花从印度跨洋运输到我国,受气候及检验目光偏差等因素,出现合理范围内的品级和重量偏差较为正常。但这次发现的问题,属人为将废棉掺杂到棉花中,是典型的以次充好、涉嫌欺骗的行为。
  据了解,棉花作为国家大宗敏感进口商品,是法定检验检疫部门必须强制检验的商品。而废棉则属于国家明令限制类进口的废物,不具备正常使用价值,如需进口则需要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和环保总局批准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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