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起草《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征求意见指出,在库时间达到5年左右的中央储备棉原则上需要安排轮换。中央储备棉年度轮换数量可根据供需形势和市场调控需要等进行适当调整。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启动中央储备棉收储:(一)国内棉花持续显著供大于需,或棉花价格大幅快速下跌;(二)中央储备棉库存明显低于储备规模;(三)国务院认为需要收储的其他情形。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动用中央储备棉:(一)国内棉花持续显著供不足需,或棉花价格大幅快速上涨;(二)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需要动用中央储备棉;(三)国务院认为需要动用中央储备棉的其他情形。

 

【进行中】关于公开征求对《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适应国家储备管理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央储备棉管理,更好发挥中央储备棉保障作用,我们起草了《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2.传真:010-68502870。

3.电子邮箱:jmsspec@ndrc.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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