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9年,国家在新疆深化棉花目标价格改革,改革成效持续显现,在保障植棉者收益的同时,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力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疆棉花全产业链发展,对促进新疆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经国务院批准,2020年起在新疆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目标价格水平为每吨18600元,每三年评估一次,根据评估结果视情况调整目标价格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0〕474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银保监会、供销合作总社:

2017-2019年,国家在新疆深化棉花目标价格改革,成效持续显现,在保障棉农收益的同时,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融通新疆棉花生产加工全产业链,对促进新疆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经国务院同意,2020年起在新疆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的总体思路:一是保持政策框架总体稳定,将改革实践证明有效的好做法保留下来,针对突出问题完善政策设计,实现政策常态化、长效化;二是保持支持力度总体不减,保障棉农收益稳定,同时更好调动地方积极性,精准高效使用补贴资金;三是保持棉花产量基本稳定,在保障国内棉花自给率的同时符合世贸规则;四是坚持市场化方向,进一步引导新疆棉花生产提质增效,同时积极探索新型补贴方式。

二、完善的主要内容

(一)构建目标价格长效机制。保持现行政策框架基本稳定,继续坚持生产成本加收益的作价原则,棉花目标价格水平按照近三年生产成本加合理收益确定。合理收益具体取值综合考虑棉花产业发展需要、财政承受能力和市场形势变化等因素确定。从2020年起,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水平为每吨18600元,同步建立定期评估机制,每三年评估一次,根据评估结果视情况调整目标价格水平。如遇棉花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可及时调整目标价格水平。

(二)合理引导棉花生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按照“控制面积、提质增效”的原则,统筹考虑当地水资源和耕地等资源状况,综合采取退地减水、轮作休耕等措施,引导次宜棉区退出棉花生产。

(三)加快全疆统一市场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积极稳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全疆棉花市场真正融合,促进兵地市场价格统一形成;实现棉花互交互认,做好补贴标准衔接。同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进一步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改革信息平台,全面采集棉农种植、籽棉交售、质量检验、库存、加工等全流程信息,提高数据覆盖面和准确性,有效整合全产业链数据,为更加精准补贴创造条件。

(四)继续探索新型补贴方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进一步探索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新方式,积极稳妥推进棉花保险试点,因地制宜开展价格保险、收入保险等多种模式试点,完善机制设计,充分利用期货、再保险等工具分散风险,探索可持续、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健全操作方式,确保及时足额理赔。要按照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金〔2019〕102号)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在总结前期补贴与质量挂钩试点基础上,稳步扩大试点范围,创新方式方法,通过支持优良品种规模化种植、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推广应用、促进地膜回收等方式,鼓励和引导植棉者提高纤维一致性、减少异性纤维、提升棉花长度等主要质量指标,提高新疆棉花整体质量。

三、工作要求

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关乎新疆棉农切身利益,各有关方面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稳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一)加强协同配合。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按照深化改革期间的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统筹推进政策实施。

(二)精心组织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制定并完善相关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形成长效机制,将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提升新疆棉花产业竞争力。

(三)强化宣传引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各部门要丰富和创新宣传方式,使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让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内涵和重大意义深入人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政策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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