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于2月28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印尼对进口合成纤维纱线和人造短纤维纱线(缝纫线除外)(Yarn (Other Than Sewing Thread) of Synthetic and Artificial Staple Fibres)作出保障措施终裁,建议自2020年5月27日-2022年11月8日对涉案产品以特别关税形式实施保障措施,具体如下:2020年5月27日-2020年11月8日税额为1405印尼盾/公斤,2020年11月9日-2021年11月8日为1192印尼盾/公斤,2021年11月9日-2022年11月8日为979印尼盾/公斤。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5509.22.00、5509.32.00、5509.51.00、5509.53.00、5510.12.00、5510.90.00。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7日内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咨询申请。
调查机关联系方式:
DIRECTORATE OF MULTILATERAL NEGOTIATION, MINISTRY OF TRADE
地址:Jl. M.I. Ridwan Rais No.5, Building 2, 9th floor, Jakarta 10110
电话:(62-21)3840139
传真:(62-21)3840139
电子邮箱:dit.multilateral.ppi@kemendag.go.id.
2019年9月18日,印尼对进口合成纤维纱线和人造短纤维纱线(缝纫线除外)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调查期为2016年1月至2019年6月。2019年11月5日,印尼财政部发布第161/PMK.010/2019号公告,决定自2019年11月9日至2020年5月26日对进口涉案产品以1405印尼盾/公斤的特别关税实施为期200天的临时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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