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9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拉伸变形丝(PolyesterTexturedYarn)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1)中国强制应诉企业福建百宏聚纤科技实业有限公司(FujianBillionPolymerizationFiberTechnologyIndustrialCo.,Ltd.)补贴率32.04%,SuzhouShenghongGarmantDevelopmentCo.、SuzhouShenghongFiberCo.,Ltd.、JiangsuShenghongTextileImp&ExpCo.和江苏华汇进出口有限公司(JiangsuHuahuiImportandExportCo.,Ltd.)补贴率459.98%,其他生产商和出口商的补贴率32.04%。(2)印度生产商和出口商的补贴率7.09-20.45%。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19年9月10日宣布本案终裁结果。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5402.33.3000和5402.33.6000项下产品。
2018年11月8日,应美国国内企业UnifiManufacturing,Inc.和NanYaPlasticsCorporation,America于2018年10月18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拉伸变形丝发起双反立案调查。2018年11月3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拉伸变形丝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据美方统计,2017年美国自中国和印度进口涉案产品总额分别约3500万美元和196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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