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被推迟实施的印度海运货物舱单和转运规定(简称SCMTR)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如不按照新规提供信息,可能会发生无法卸柜或者产生罚金等严重后果。

据新规定,船只在离开最后一个停靠港之前,需提前以电子方式提交进境货物舱单;在离开印度停靠港之前,提前以电子方式提交出境货物舱单。

进境货物舱单(AM)

强制性进境货物舱单规定,在船舶离开最后一个外国停靠港之前,必须向海关提交进境货物舱单。如:亚洲/印度次大陆/中东(GLX)西行航线,巴生港就是最后一个外国停靠港。

适用于所有在印度港口作为当地进口卸货或中转运卸货的集装箱。

进境货物舱单必须提供的信息:8位数的强制性海关编码(HSCODE)、ICE,GST、进口商的有效办公邮箱地址。

出境货物舱单(DM)

强制性出境货物舱单规定,船舶在印度装货港开航前,必须向海关提交出境货物舱单。

适用于所有在印度港口装载的集装箱。

因此据新规,今后出口印度的货主需向货代提供如下信息:

一、进口商的IEcode;

Import&exportCode(IEC)ofimporter;

二、进口商的GSTNnumber;

GSTIdentificationNo(GSTIN)ofimporter;

三、进口商的有效办公邮箱地址。

Officialemailidofimporter(tobeusedforcorrespondencebyshippinglinesandCustoms).


资讯权限图标说明:
  1、红锁图标: 为A、B、C等级会员、资讯会员专享;
  2、绿锁图标: 为注册并登陆会员专享;
  3、圆点图标: 为完全开放资讯;

本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锦桥纺织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锦桥纺织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获得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锦桥纺织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侵权责任的权利。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锦桥纺织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及投稿事宜,请联系:0532-66886655 E-mail:gao@sinotex.cn


手机扫下列任意二维码,轻松便捷获得纺织商务和资讯信息!
手机版  |   网站简介  |   锦桥动态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   用户建议  |   企业呼声  |   最新资讯  |   历史资讯  |   成功案例  |   公告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150058号  |  青岛网监备案号:37021202000115  |  鲁ICP备15026196号  |  营业执照公示

Copyright © 1999-2024 Sinotex.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锦桥纺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