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4日,巴西工业外贸服务部发布2018年第65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大陆、韩国、泰国、中国台湾地区的尼龙线(葡语:fiosdenáilon)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2017年7月-2018年6月,损害分析期2013年7月-2018年6月。涉案产品南共市税号5402.31.11、5402.31.19、5402.45.20。
利益相关方应通过SDD数字信息系统(SistemaDECOMDigital)参与本次调查应诉,提交案件相关证据材料。SDD系统网址为:http://decomdigital.mdic.gov.br。利益相关方可在本复审立案公告日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巴方指定应诉法定代理人。
调查问卷将会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厂商,涉案企业须在调查问卷寄发日起30天内填写问卷并通过SDD数字信息系统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后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本次复审调查将于立案之日起的10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形下如有延期,该延期将不超过2个月。上述复审期间,原巴西贸易保护局于2013年发布的第124号决议的反倾销措施仍继续有效。
案件进一步信息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巴方:
电话:+55612027-9346/9347
2012年7月9日,原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外贸秘书处对原产于中国大陆、韩国、泰国、中国台湾地区的尼龙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3年12月27日,原巴西贸易保护局在官方公报发布第124号决议,开始对中国大陆、韩国、泰国和台湾地区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来源:巴西官方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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