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委会[2009]28号
海关总署:
《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
一、进口关税调整
(一)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关税减让义务,对进口关税作如下调整:
1.降低“进口税则”中聚酯布等5个税目的最惠国税率,将蓝湿牛皮1个税目的最惠国税率确定为6%(见附表一),其余税目的最惠国税率维持不变;
2.对9个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继续实行海关核查管理,税目税率维持不变;
3.对小麦等8类45个税目的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目和税率维持不变。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滑准税。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三种化肥实施1%的暂定配额税率(见附表二);
4.对冻鸡等55种商品实施从量税、复合税,税率维持不变(见附表三)。
(二)对冷冻的格陵兰庸鲽鱼等部分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见附表四)。
(三)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对有关国家或地区实施协定税率(见附表五):
1.对原产于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和老挝的1767个税目商品继续实施亚太贸易协定税率;
2.对原产于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越南、缅甸、老挝和柬埔寨的部分税目商品,继续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税率;
3.对原产于智利的7029个税目商品继续实施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税率;
4.对原产于巴基斯坦的6240个税目商品继续实施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税率;
5.对原产于新西兰的7040个税目商品继续实施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税率;
6.对原产于新加坡的2753个税目商品继续实施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税率;
7.对原产于中国香港且已制定原产地优惠标准的1587个税目商品实施零关税;
8.对原产于中国澳门且已制定原产地优惠标准的1209个税目商品实施零关税。
(四)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以及国务院有关决定,继续对老挝等东南亚4国、埃塞俄比亚等非洲31国、阿富汗等6国,共41个联合国认定的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税目商品实施特惠税率(见附表六)。
(五)普通税率维持不变。
二、出口关税调整
(一)“出口税则”的出口税率维持不变;
(二)对鳗鱼苗等部分出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对部分化肥等继续征收特别出口关税(见附表七)。其中,凡2010年1月1日以前征收出口关税的产品,征税所涵盖的贸易方式范围维持不变。
三、税则税目调整
对部分税则税目进行调整(见附表八),调整后,我国进出口税则(2010年版)税目总数为7923个。
附表一:
进口商品最惠国税率调整表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简称)
2009年最惠国税率(%)
2010年最惠国税率(%)
55121100
未漂或漂白的纯聚酯布
16.9
15
附表二:
关税配额商品进口税率表
商品类别
税则号列
普通税率%
最惠国税率%
关税配额税率%
国别关税配额税率(中国-新西兰自贸区)%
羊毛
51011100
50
38
1
0
51011900
50
38
1
0
51012100
50
38
1
0
51012900
50
38
1
0
51013000
50
38
1
0
51031010
50
38
1
0
毛条
51051000
50
38
3
0
51052100
50
38
3
0
51052900
50
38
3
0
棉花
52010000
125
40
1
52030000
125
40
1
注:①: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适用滑准税形式暂定税率,具体方式如下:
1.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高于或等于11.397元/公斤时,按0.570元/公斤计征从量税;
2.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低于11.397元/公斤时,暂定关税税率按下式计算:
Ri=8.686/Pi+2.526%×Pi-1
对上式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其中Ri为暂定关税税率,当按上式计算高于40%时,Ri取值40%;
Pi为关税完税价格,单位为元/公斤。
②:暂定税率为1%。
附表四:
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
EX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2010年最惠国税率%
2010年暂定税率%
84335920
棉花采摘机
8
5
ex
84431921
纺织用园网印花机
10
8
ex
84431922
纺织用平网印花机
10
8
ex
84451190
宽幅非织造布梳理机,工作幅宽>3.5米,工作速度>120米/分钟
10
6
84454010
自动络筒机
10
2
84463050
喷气织机
8
0
ex
84481100
多臂机或提花机,转速指标:500转/分以上
8
4
ex
84483200
精梳机钳板、顶梳前置,精梳机锡林部件、精梳机车头凸轮传动、行星齿轮部件,精梳联合梳理装置,清梳联合给棉装置,清梳联合机盖板清洁装置
6
3
84483310
络筒锭
6
3
84483920
电子清纱器
6
3
84483930
空气捻接器
6
3
84483940
环锭细纱机紧密纺装置
6
0
84484920
引纬、送经装置
6
3
84493990
税号84.45所列机器用的其他零附件
6
3
84484990
织机及其辅助机器用其他零附件
6
3
84485900
税号84.47机器用其他零附件
6
3
ex
84490010
高速针刺机,针刺频率>2000次/分钟
8
6
ex
84490020
高速宽幅水刺设备,工作幅宽>3.5米,工作速度>250米/分钟,水刺压力≥400帕
8
6
ex
84518000
柔软整理机
12
10
ex
84518000
磨毛机、丝光机
12
10
ex
84518000
定型机、涂层机
12
10
ex
84518000
罐蒸机、精炼机
12
10
ex
84518000
剪绒、洗缩联合机
12
10
ex
84518000
预缩机
12
10
ex
84518000
服装液氨整理机
12
10
ex
84518000
服装定型焙烘炉
12
10
ex
84518000
剪毛联合机
12
10
注:“ex”表示实施暂定税率的商品以‘商品名称’描述为准,其余以税号为准。
附表八:
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
调整前
调整后
税号
货品名称
最惠国税率%
普通税率%
税号
货品名称
最惠国税率%
普通税率%
子目注释
备注
50.03
废丝(包括不适用于缫丝的蚕茧、废纱及回收纤维
50.03
废丝(包括不适用于缫丝的蚕茧、废纱及回收纤维
5003.0010
9
70
未梳
5003.0011
下茧、茧衣、长吐、滞头
9
70
下茧、茧衣、长吐、滞头是指不丝的下茧、茧衣、长吐、滞头等产品按一定的比例混合后的产品,是重要的绢纺原料。该产品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桑蚕绢纺原料(FZ/T41001-94)
增列税目
5003.0012
回收纤维
9
70
回收纤维是指:将碎绸布或其他丝绸织物及制品的碎料拉松成纤维状的废丝
增列税目
5003.0019
其他
9
70
5003.0090
其他
9
70
其他
5003.0091
绵球
9
70
绵球是指:不能缫丝的下茧、茧衣、长吐、滞头等缫丝副产品经精练、脱胶、干燥处理后既成为白色的精干绵,再经梳理后制成无杂质的绵球(包括绵条、绵片)等。
增列税目
5003.0099
其他
9
70
54.02
合成纤维长丝纱线(缝纫线除外),非供零售用,包括细度在67分特以下的合成纤维单丝:
54.02
合成纤维长丝纱线(缝纫线除外),非供零售用,包括细度在67分特以下的合成纤维单丝:
尼龙或其他聚酰胺纺制得高强力纱:
尼龙或其他聚酰胺纺制得高强力纱:
5402.1100
5
70
芳香族聚酰胺纺制
5402.1110
聚间苯二甲酰间苯二胺纺制
5
70
聚间苯二甲酰苯二胺纤维,属芳香族聚胺酰胺,因其高分子链上的酰胺键位于苯环1.3位,所以又称之为芳纶1313,或间位芳纶。
增列税目
5402.1120
聚对苯二甲酰对苯二胺纺制
5
70
聚间苯二甲酰苯二胺纤维,属芳香族聚胺酰胺,因其高分子链上的酰胺键位于苯环1.4位,所以又称之为芳纶1414,或间位芳纶。
增列税目
5402.1190
其他
5
70
55.03
合成纤维短纤,未梳或未经其他纺前加工:
55.03
合成纤维短纤,未梳或未经其他纺前加工:
尼龙或其他聚酰胺制:
尼龙或其他聚酰胺制:
芳香族聚酰胺纺制
5
70
芳香族聚酰胺纺制
5503.1110
聚间苯二甲酰间苯二胺纺制
5
70
聚间苯二甲酰苯二胺纤维,属芳香族聚胺酰胺,因其高分子链上的酰胺键位于苯环1.3位,所以又称之为芳纶1313,或间位芳纶。
增列税目
5503.1120
聚间苯二甲酰间苯二胺纺制
5
70
聚间苯二甲酰苯二胺纤维,属芳香族聚胺酰胺,因其高分子链上的酰胺键位于苯环1.4位,所以又称之为芳纶1414,或间位芳纶。
增列税目
5503.1190
其他
5
70
55.04
人造纤维短纤,未梳或未经其他纺前加工:
55.04
人造纤维短纤,未梳或未经其他纺前加工:
粘皎纤维制:
粘皎纤维制:
5504.1010
竹制
5
35
5504.1010
竹制
5
35
5504.1020
木制
5
35
以木浆为主要原料制成的粘胶纤维
增列税目
5504.1090
其他
5
35
5504.1090
其他
5504.9000
其他
5
35
5504.9000
其他
55.06
合成纤维短纤,已梳或经其他纺前加工:
55.06
合成纤维短纤,已梳或经其他纺前加工:
5506.1000
尼龙或其他聚酰胺制:
5
70
尼龙或其他聚酰胺制:
芳香族聚酰胺纺制
5506.1011
聚间苯二甲酰间苯二胺纺制
5
70
同上
增列税目
5506.1012
聚间苯二甲酰间苯二胺纺制
5
70
同上
增列税目
5506.1019
其他
5
70
增列税目
5506.1090
其他
5
70
64.05
其他鞋靴
64.05
其他鞋靴
皮革或再生皮革制鞋面的:
皮革或再生皮革制鞋面的:
6405.1010
橡胶、塑料、皮革及再生皮革制外底的
24
100
6405.1010
橡胶、塑料、皮革及再生皮革制外底的
24
100
6405.1090
其他材料制外底的
24
100
6405.1090
其他材料制外底的
24
100
纺织材料制鞋面的:
6405.2000
纺织材料制鞋面的:
22
100
6405.2010
橡胶、塑料、皮革及再生皮革制外底的
22
100
删除税目
6405.2090
其他材料制外底的
22
100
其他
其他
6405.9010
橡胶、塑料、皮革及再生皮革制外底的
15
100
6405.9010
橡胶、塑料、皮革及再生皮革制外底的
15
100
6405.9090
其他材料制外底的
15
100
6405.9090
其他材料制外底的
15
100
其他
其他
84.52
缝纫机,但税号84.40的锁线订书机除外;缝纫机专用的特制家具、底座及罩盖;缝纫机针:
84.52
缝纫机,但税号84.40的锁线订书机除外;缝纫机专用的特制家具、底座及罩盖;缝纫机针:
其他缝纫机:
其他缝纫机:
自动的:
自动的:
8452.2110
平缝机
12
40
8452.2110
平缝机
12
40
8452.2120
包缝机
12
40
包缝机是由针线和弯针线,通过机器的运动循环穿套在缝料边缘形成包缝链式线迹(500类包缝链式线迹),将将缝料包边并缝合的工业缝纫机。自动包缝机采用微型计算机控制,具有自动剪线、定针位、抬压脚等自动功能。机器由机壳、传动机构、针杆机构、勾线机构、送料机构、压脚机构、切刀机构以及机架、台板、控制系统、驱动电机等机构与部件组成,产品主要用于服装的包边、包缝、镶边等,能有效防止缝料边缘脱散,广泛应用于印染、服装、地毯等行业。
增列税目
8452.2130
绷缝机
12
40
绷缝机是利用针、梭两种缝线自连、互连、交织,在缝料底面形成单面覆盖链式线迹,或在缝料正面再增加覆盖线形成双面覆盖链式线迹(400类多线链式线迹),将两层或多层缝料缝合的工业用缝纫机。自动绷缝机采用微型计算机控制,具有自动剪线、拨线、倒线、定针位及抬压脚等功能,产品主要由机壳、刺料机构、主轴传动机构、上轴传动及挑线机构、勾线机构、绷针机构、送料机构、输回油机构以及机架、台板、控制系统、驱动电机等组成,主要应用于针织服装厂缝制棉毛衫、汗衫及类似的化纤织物的搭缝连接、针织服装的滚领、滚边、折边、拼接缝等作业。
增列税目
8452.2190
其他
12
40
8452.2190
其他
12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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